6月20日下午,林甸县法院召开涉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由林甸县法院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常亮通报了年以来林甸县法院审理涉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情况、主要特点和对策措施。林甸县电视台记者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林甸县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此类案件发案比较高。每年涉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30%左右。去年以来,共受理件,结案件,结案率91.2%,其中,离婚案件件,抚养纠纷案件39件,赡养纠纷案件23件;结案中调解撤诉结案件,调撤率63.47%。二是在离婚案件起诉主体上女性原告居多。三是在离婚原因上多是因为感情不合。许多年轻人相处时间较短仓促结婚造成婚后感情不合而起诉离婚。四是争议焦点多数以财产和子女抚养为主。
在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林甸县法院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慎裁定婚姻家庭纠纷,认真分析离婚的原因及特点,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消除了因此类案件给家庭、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是积极采取诉前调解措施多元化解
对前来立案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先行委托到村委会、社区或所在单位的调解机构,予以先行调解并跟踪。调解和好的,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对于委托调解未成功的,或重大婚姻家庭纠纷的,由立案调解法官从情、法、理等多维角度进行分析,并采取疏导情绪、案例教育、亲情唤醒等方法,综合调解,析法明理;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调解准予离婚或判决离婚。
二是运用巡回审判随时就地处理
对于急需处理的婚姻家庭矛盾,采取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调和。花园法庭在春耕生产期间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为不影响春耕生产,法官在当事人杨某某与满某某家中巡回开庭,通过现场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让其知悉离婚对家庭、双方及孩子的莫大伤害及沉重代价,教育双方树立起珍惜缘份、维护家庭稳定的正确观念。最后,该案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
三是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案件宣传教育
与妇联、社区等组织联合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婚姻家庭的矛盾倾向,借助各方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林甸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婚姻家庭案件解决机制等途径,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定纷止争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