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备注
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学校专业考试两种形式。
湖北省考生须参加“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取得专业合格资格,录取时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黑龙江省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即为专业成绩。
三、校考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2.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份,按当地标准执行。
四、校考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五、校考科目及要求
科目:
1.稿件播报(限时2分钟,占30%);
2.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占30%);
3.模拟主持或现场报道(限时5分钟,占40%)。
要求:实行现场抽题面试。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不允许化妆。
六、校考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校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名单。
七、录取办法
湖北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山东省、黑龙江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以各省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线为准),且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同时,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男生1.75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以上。
八、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