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您可得做到心里有数。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2月1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起,其中依法查处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检查的案件33起,查处48人,其中行政拘留38人,行政罚款10人。
记者为您整理出其中的典型案例,请君莫要以身试法——
持假驾驶证强行闯卡
男子被拘20日罚款元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值守人员工作,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却总有人跃跃欲试,挑战法律的底线。
2月13日下午,林甸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民警在镇十字路口疫情防控检测点,对过往车辆及人员进行排查,一白色轿车由远及近驶来,车上副驾驶人员没有带口罩。民警示意停车检查,该车辆驾驶员却无视警示强行闯关。
所长付建林立即指挥民警迅速记录车牌,并联系附近警力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实施布控。约30分钟后,闯关轿车无路可走只能原路返回,被守株待兔的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经过现场检查,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件为伪造证件。经过讯问,陈某对其持伪造证驾驶机动车躲避检查强行闯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林甸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和乘客吴某进行了教育训诫。
不服小区封闭式管理
男子动手打保安被判拘留12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市对各小区都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出入小区的居民都要进行登记。然而,却有人不服这样的规定,与小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2月14日18时20分许,高新区某小区居民赵某要外出,小区保安按照规定让其登记身份信息。
“就不登记你能把我咋地?”赵某与该小区保安发生争执,拒绝遵守疫情期间该小区出入登记信息的相关规定。一翻争执后,保安仍旧不让他出去。赵某情绪激动,竟然用拳击打保安脸部,保安无奈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三队民警将违法嫌疑人赵某带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副局长王东来对不遵守小区防疫登记管理、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赵某进行了口头训诫。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三队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暂缓执行)的行政处罚。
经停武汉谎报信息
女子被拘10日
2月1日,龙凤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案件,一途经湖北返庆女子因谎报信息,被拘留十日。
“2月1日,龙凤区疫情指挥部接到辖区社区干部的求助,称其小区曾登记的一名湖北返庆的女子已经联系不上,且该女子有武汉停留经历。”龙凤公安分局副局长那策说。
据了解,龙凤公安分局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一直在龙凤区委区政府的指挥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2月1号接到区指挥部的指令,查控一名途径疫区人员的任务。
“前期给的信息,这个人是从武汉来的,但是经过街道居委会排查,此人并不存在,求助我们进一步查找。”龙凤公安分局治安二队队长陆遥说,当时该女子还处于居家隔离期,如果不能及时掌握该女子的活动信息,无疑是埋下了一个巨大隐患。
“我们对她的信息进行研判,发现了与上报姓名有关联的柳女士,我们找到了柳某,但她十分不配合工作,称不认识上报给指挥部的杨女士,拒不承认这个姓名是她提供的。”最终在公安机关大量的证据下,柳某承认了自己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
1月21日,柳某从贵阳出发,到黄冈参加婚礼,然后坐车经过武汉,在武汉停留半个小时。面对排查时,柳某留下了虚假电话和姓名,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不想被打扰。殊不知,自己一时的任性给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逆行者们,增加了多大的工作量,增加了多少疫情防控的风险?
那策说,柳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被龙凤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对此,那策提醒市民:所有来自疫区的和来自外省的我市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配合卫健部门开展防疫工作,进行自我隔离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