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独家解法破题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林甸县人民检察院

“独家解法”

破题社矫对象“脱管漏管”

“之前,社矫对象每次外出都要提交申请,《办法》出台后,有特殊情况的社矫对象,不用每次外出都提交申请了,每6个月仅提交一次手续就可以了。他们外出后,我们会通过‘互联网+社区矫正’执法平台,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管理。”12月18日,在与“亮出你自己”采风组座谈时,林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刘峻介绍说,为解决企业经营人员、大车司机等特殊社矫群体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现实问题,年4月,大庆市检察院与大庆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大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对因正常工作和生活,确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审批流程进行了简化和规范。

《办法》试行两年多以来,大庆市已累计为余人次因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社区矫正对象带去了便利,让他们接受改造的同时,能够安心从事生产经营,养家糊口,回馈社会。

“虽然便利了,但保不齐定位系统会出现故障,或个别人员进行线上打卡作弊行为,这就很容易出现脱管漏管的问题。推行过程中,一些特殊情况却让一些基层检察官犯了难。”刘峻说,对此,该院一方面积极调查核实,为确有必要且提出申请的社矫对象办理简化外出手续,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问题,他们还主动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努力寻找“破题”脱管漏管问题的“独家解法”。

年5月,该院办理的一桩案件,让他们迈出了“破题”的关键一步。

被告人于某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按照规定,于某在林甸县接受社区矫正监管。

年,于某受某公司委托,担任某国道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由于需要不定期外出采购物资,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林甸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成立了联合调查专班,先后多次到于某项目施工现场查看工程备料及合同真实情况。并侧面了解其思想动态、认罪知悔情况及平时表现。经核实,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接受矫正,无危害社会表现,符合跨市、县请假的条件,可简化外出审批手续。

调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于某负责的国道改扩建路段全部位于本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域内。不仅如此,其工程还能为当地提供百余个就业岗位。

既然于某外出请假的事由能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且请假的始发地和目的地都位于大庆境内,何不联动起来实现双向监督管理呢?

顺着这个思路,该院第一时间向大庆市检察院汇报了这一情况,在大庆市检察院的充分协调下,大庆市司法局积极介入,两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确定了联合发力,破解脱管漏管难题的“独家解法”。林甸县检察院随即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了检察建议。最终,林甸县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为于某简化了申请流程及审批手续,批准于某6个月请假1次,每连续2个月不超过30天,经常跨县到杜尔伯特县活动的申请,并由林甸、杜蒙两地司法机关联合开展监督管理。

经过前期试行、公开听证、充分论证,年3月10日,林甸县检察院、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和两地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建立起了跨区域社区矫正协同监管机制。机制明确了“双监、双管”的数据交换、研判分析等动态管理模式。依据此机制,两地社区矫正机构无缝衔接,两地检察机关联动监督,共同为以于某为代表的特殊社矫群体的异地监管问题保驾护航。

以本案为依托,林甸县检察院和林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还联合成立了党员先锋队,通过突击走访、电话抽查和轨迹研判,定期了解跨区域社区矫正对象社矫期间的表现。党员先锋队成员还会不定期前往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该院检察官表示,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检司协作,持续优化检察监督路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同时,真正实现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效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黑龙江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策划讲述:毕研庆刘峻采写:何其伟郭东旭校对:李春编辑:何其伟审核: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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