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疾控风险提示第489期相同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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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0时-10月24日7时,陕西西安新增报告2例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李某某,男,36岁,现居西安市高陵区,与10月22日陕西西安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2、3系母子、父子关系。10月10日前往甘肃嘉峪关、张掖等地旅游,10月15日乘坐D次列车(与甘肃10月19日发布的确诊病例95有时空交集)到兰州游玩,10月17日返回西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西安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10月23日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赵某,女,41岁,现居西安市高陵区,为10月22日陕西西安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阳性,10月24日3时经市级专家组会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河北省霸州市发布:石家庄裕华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于10月20日早晨,自石家庄出发自驾到霸州市胜芳镇纪家堡村接父母到井陉老家。李某在霸州市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年10月20日12时30分,确诊病例李某至霸州市胜芳镇纪家堡搅拌站接其父母(父母在搅拌站工作)回石家庄井陉,期间李某与杨某(密接)进行短暂交流(约5分钟)。之后李某独自与父母就餐,就餐时无其他人员接触,13时左右就餐完毕自驾与父母返回石家庄。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上述公布轨迹有交集及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医院,并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五、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0月24日

大庆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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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大庆市各县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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