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团伙,该团伙成员统一服装,统一纹身标志,入会喊口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录制视频审核通过才能加入,经常纠集在一起寻衅滋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21日,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年11月26日被告人张丙注册成立了林甸县天成汽车租赁行,之后孙甲、任乙、谭丁、张戊等人陆续加入。年,以孙甲为首的“天成義会”组织成立,成员陆续发展到17人。该组织成员加入时喊口号“我自愿加入天成公司,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并录制视频发送到“天成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