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法院与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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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集中清理整顿,事关乡村振兴大业,事关我县经济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林甸法院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9月23日,林甸法院组织召开“三资”集中清理专项座谈会,邀请林甸县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晶昆,副主任王睿达,股长刘晓雨等一行三人走进法院参加座谈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百权、黄德广出席会议,会议由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亚旭主持,各派出法庭庭长和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县法院和县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分别介绍了近年来我县在农村“三资”集中清理整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双方结合具体案例,围绕农村土地实际种植面积标准认定的依据、上级文件的政策引导、土地确权纠纷中确权证据如何采信、就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发现的差额土地如何正确处理、土地坐标确定的法律依据等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林甸县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晶昆

林甸县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睿达

林甸县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股长刘晓雨

林甸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百权

林甸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德广

林甸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亚旭

此次座谈会是落实农村“三资”集中清理整顿的重要举措,增强了法院系统与农经系统的沟通、交流和学习,进一步统一了“三资”集中清理工作中案件的裁审标准,林甸法院也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协助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三资”清理程序,有序推进清理工作,为农村农业发展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林甸法院与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召开“三资”集中清理专项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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